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诚聘“领军学者”和“青年拔尖人才”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教育肇始于南洋公学初期。从南洋公学走出去的王宠惠(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首任常设国际法院大法官)、徐谟(联合国国际法院首任中国籍大法官)、李叔同(翻译了中国最早的国际私法著作)等曾对中国早期的法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985年,西安交通大学法学专业恢复并招收了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硕士点之一。2008年,法学院正式成立。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律治理学”(Law and Governance)交叉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以及法学本科点,并且入选国家首批设立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具有良好国际声誉和国内影响的卓越法学人才基地之一。
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40余人,其中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2人。学院与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OUP)和国际比较法科学院(IACL)携手创办了英文国际学术期刊《中国比较法学刊》(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牵头负责部-省-校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与英国剑桥大学、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德国马普国际私法研究所、欧洲大学研究院等国际一流法学院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学院教师曾在《美国比较法杂志》、《欧洲国际法杂志》、《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文学术期刊发表重要论文,并主持承担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和国际课题。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旨在建设“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国际一流法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建成以杰出人才为核心的学科高地和学术高峰,特面向全球招聘法学领军学者和青年拔尖人才。学校将为入选者提供一流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生活待遇。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热诚欢迎海内外法学英才加盟!
一、领军学者
“领军学者”是指已在法学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具有带领学科方向赶超世界一流水平的能力、能够作为我校法学领域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标志的杰出学者,包括:经国家评审认定的杰出人才,在国际著名大学担任教授或在国际著名研究机构担任相当职务者,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学术水平和贡献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杰出学者。
“领军学者”的岗位职责是领军学科发展,开创学术前沿研究。对于“领军学者”,学校实行“高标准、高贡献、高待遇”的原则,待遇参照国际标准提供,具体事项可面议。有意应聘的学者,请您提供电子版的个人简历。
二、青年拔尖人才
(一)基本条件
入选者担任教授职务,全职工作,并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在法学领域已取得突出的学术业绩,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已获得法学学术界同行的高度认可。
3.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具备成为法学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二)个人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及相关遴选程序
应聘者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填写《西安交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请见附件),3--5份专家推荐信(以海外专家为主),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其它附件材料由应聘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法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审核入选者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函评及面试考察环节。
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青年项目、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和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青年拔尖人才,将免去函评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已经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校外应聘者,将免去函评和面试环节,直接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三)聘用方式及目标任务
本计划入选者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实行聘期制,聘期最长六年。学院将根据法学学科特点和学科建设目标,为入选者制定相应的目标和任务,具体包括:争取入选长江学者、杰青等高层次的“人才计划”或达到同等水平;加入已有创新团队或逐步组建新的研究团队以支撑相应学科方向;争取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重大企业项目;产出高水平成果等。以上目标和任务将作为聘期考核指标,在入选者与学校、学院签订的三方合同中明确列出。
(四)学校提供的待遇及其它支持条件
1.入选者实行年薪制,学校为入选者提供极具竞争性的、与国外同等岗位收入相当的年薪。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
2.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充足的科研资源支持及相适应的科研启动费。
3.入选者将获得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获得与此计划相配套的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4.学校为入选者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5.学校为入选者提供丰厚的一次性安家费,同时入选者可租住或购买学校提供住房。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常年招聘和引进“领军学者”和“青年拔尖人才”,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随时咨询和报名!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张美萍
联系电话:029--82665824
传 真:029--82665967
E-mail:fxy@mail.xjtu.edu.cn
学院网址:http://fxy.xjtu.edu.cn/
附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docx】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欠缺程序性研究的法学是畸形的法学,欠缺程序性制裁的法律是不完善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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